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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资企业境外矿业投资失利引发的思考-解析矿业投资的环保风险

谢中

008年前后受国内需求增长和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中资企业掀起了一轮海外矿产投资浪潮,其中以中国铝业140.5亿美元收购矿业巨头力拓12%股份拔得头筹,成为中资企业史上规模最大的一笔海外投资。尽管此波海外矿产投资热潮埋下的“地雷”仍在陆续引爆,随着国际大宗商品价格的走低,新一轮的海外矿产抄底行为已在悄然兴起。据并购市场咨询公司和国际律师事务所Baker & McKenzie所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今年1-6月份半年时间内,中国支持的基金和企业竞购的海外矿产价值高达45亿美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18.2%。然而,回顾过去十年中资企业的海外投资的经历,由于对当地政策法规,投资环境,本地文化及生产管理方式没有充分的了解,多数都以巨额亏损告终。最具代表性的是中信泰富西澳铁矿投资项目,中信泰富的投资额从2006年最初协议价格的4.15亿美元,追加至2013年的91亿美元,且至今尚未完工。加拿大也不乏这种投资失利的例子,陕西有色2008年7月在加拿大全资收购的育空公司项目,目前已累计亏损3.72亿元。中海油(CNOOC)2013年以150亿加元收购的尼可森石油(Nexen Energy)成为其2016年上半年12亿美元亏损的主要贡献者。鉴于此种投资现状,很多专家、学者、企业家都将失利原因归结在对海外优质矿产的选择,价值的判断,抄底的时机等方面,这些固然重要,然而很多人都忽视了其中一个最为基本,也是极有可能拖死一家矿业企业的环保环节。本文将通过实际案例,帮助大家了解一下加拿大矿产行业的环保要求及规范,希望可以对中资未来的海外矿业投资提供参考。
一、在矿业开采及排污方面

在加拿大,环保的政策及标准由联邦和省两级政府制定并监督执行。矿产开采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由省矿产能源部和联邦环境资源部负责颁发,环保标准要求高,程序复杂且耗时长。Taseko 公司在威廉木斯湖的Prosperity 项目,2010年在BC省获批后被联邦否决,2012年递交环评申请,13年7月听证,10月再次被联邦否决,14年重新递交申请,至今未获批准,期间已累计花费1.3亿加元做环境评估。不仅审批要求高耗时长,通过后,如果在生产过程中引发环境问题,法规及政策执行执行力度大且违法成本高。例如近期,在萨省北部Husky 输油管道破裂造成25 万升原油泄漏到附近河流,造成居民饮用水污染,尽管Husky Energy立即承诺负责清理,当地市政俯已开出了数百万的账单,且萨省政府正准备根据环境管理和保护法案(EMPA 2010)起诉Husky。根据该法案,Husky Energy可能面临高达每天1百万加币的罚款。此外Husky Energy还要面临萨省输油管道法案(Provincial Pipeline act 1998)和联邦政府渔业法( Fishery Act)的其他罚款。同样,今年年初,中海油所属尼可森石油在Long Lake输油管道爆炸引起的原油泄漏和工人死伤事件,艾尔伯塔能源管理局(Alberta Energy Regulator—AER)立即吊销其生产许可(pipeline suspension order),修复及善后处理费用预计高达1亿加币。2015年7 月,尼可森石油的另外一次环境事故中,5百万升油砂生产废水泄漏事件,公司花5千万去清理造成的环境污染以达到环境标准。在矿业方面,2014年BC北部Caribo地区帝国金属矿业公司(Imperial Metal Corps) 拥有的Mount Polley矿山尾矿大坝灾难性跨塌,不用说天文数字的治理成本,省政府颂发污染治理令(pollution abatement order)直接勒令其停止生产。直到2年后,通过各项调查及环境监测后才允许其恢复生产。由此可见,加拿大各级政府在环保法规执行上的严励性。在与我们的近邻,美国相关的案例中,早期Teck  Resource在Elk Valley煤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硒流入下游的美国境内河流和湖泊,造成可能的鱼类,鸟类及水生动物污染,2012年遭到美国环保暑(EPA)的伸诉和Mantana 洲居民的起诉。如果当地居民胜诉的话,赔偿可能高达上亿美元。为此,BC省政府勒令Teck公司要在90天内拿岀治理方案。在Se治理方案通过之前,Teck 公司在Elk Valley地区的新煤炭开釆也被全部叫停。然而恢复生产绝非易事,加拿大对环保排放要求极其严格,Se的排放标准要求小于2ppb(微克每升水), 远高于美国U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EPA) 规定的5bpp标准。

二、在环境监测方面

加拿大环境部有个金属矿排污条例(MMR)。该条例的检测是由有资质的工程公司定期取样送到经认证的商业实验室分析,结果直接送达环境部,没有走后门,疏通关系一说。对造假行为的严励惩罚程度已达到没有人敢以身试法。这与中国的情况有所不同,中国经济的发展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各地环境污染,水,土壤,空气恶化大家都是有目共睹,这里就不例举了。最近清华大学原校长陈洁宁调任环保部部长。如果按照外界的说法,淸华校长不会当一个没有实权的部门领导,或许这预示着中国开始真正重视环保问题了。本文无疑抨击中国环保问题,只是试想在这种政治体制和环境工作的企业领导,当他们在海外进行矿业并购或投资时,缺乏对环保因素的重视和考虑也是情理之中的。

三、在恢复治理方面

加拿大实行环境恢复治理责任终生制,且环保治理费用高昂。关于责任终身制,矿业开采的环境影响与其他工业所有不同,上图中所显示的红色酸性污水ARD(Acid Rock Drainage)是矿山废石或尾矿坝产生出来污染水,如果流入地表或地下水源将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ARD目前无法达到准确的预测,有的矿开采几年就出现酸污染,有的开矿结束,或三五十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出现。一旦开始,公司就得投入资金建处理厂进行处理,且一但开始,很可能直到永远。为了保证公司能负担起治理责任,BC省的做法是在发采矿许可时收取抵押债券(Security bond)或叫保证金,该保证金是公司用来支付未来矿区环境恢复费用时缴存的。 这种债券并不是实质的现金,而是银行开的信用抵押。对于中资企业来讲,由于大多缺乏海外信用历史,很难获得银行信用证明,只能缴存现金,无形中又增加了一笔资金投入。ARD的案例也有很多,例如2006年Gold Corp公司收购了Placer Dome Ltd位于 BC 内陆Smithers附近的Equity Sliver Mine时,认为在buck出现的ARD已经得到了控制,且Placer 已经为此交了5千多万的罚款,没想到收购之后,ARD酸水开始在下游地表水岀现且变得更加严重,接盘的Gold Corp花了1千6百万改进已有的污水处理厂和8百万建新的污水处理厂,至今每年运行成本仍为3 百多万,且永无止境。像这种情况如果考虑不周,将会变成企业投资的噩梦。此时读者可能会问,那么如何应对?虽然ARD 现在无法准确预测,但是可以通过综合的环境评价进行识别,中资企业如果在项目投资之初,就对环保给予高度重视,是一定可以规避到很多不必要的风险。

除了环境治理终身制之外,治理费用也是高的离谱。BC省北部西北领地(NWT)有个叫Giant mine的金矿,在1948年到2004年开采了200吨黄金,同时残留了237千吨巨毒的氧化砷(砒霜)粉尘。这些粉尘被收集在15个地下室。如果全部泄漏出来,其毒性足以杀死全球生物。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原来封存在地下的砒霜极有可能泄露到附近的黄刀湾(Yellowknife Bay)。为了防止砒霜泄漏,一项新技术,通过一个冰棺材来封存十五个地下氧化砷粉尘,就花了900百万加币,且建成之后每年维护冰棺材的费用高达2百万,由于该矿矿主已经不存在,治理费用全由政府卖单。前面提到的Teck公司硒排放处理上,目前己投入600百万建中试厂,每年运行费用也将达到2百万, 而且变成一个永久性工程。由此可见,加拿大的环境治理的成本是极其昂贵的。如果未对投资后期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和治理问题考虑周全,很可能血本无归,直到破产。

综上所述,加拿大矿业生产法律法规完善且执行严格,环保治理费用高昂,企业并购时,拥有了矿权,同样拥有治理责任义务。环境恢复治理责任跟随性、终生制、以及污染发生的隐蔽性特点且大多显现在矿山关闭以后,在企业投资并购时很容易被疏忽,结果背上没完没了的包袄,有时投资收入还不够支付五十年或许百年的恢复治理。此外,由于对本地社区的影响,加上有可能的对印第安土族人土地的影响,环境治理费用往往会增加到天文数字,中资企业境外矿业投资的环保风险应引起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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